有些美好或者神圣需要時間歷練,需要持久挖掘,需要偶爾拾起。就如同鮑勃迪倫,不能只把他與諾貝爾文學獎聯系在一起。而淺陋如我,也只能憑感觀勾勒一二。
生動具體的印象為鮑勃迪倫是斯蒂文·喬布斯的偶像,喬幫主的偶像自然段位不低、身手不凡。喬布斯喜歡的一首作品one too many mornings中,孤寂的街道與燃燒的大腦,棲身的狹小場景與向遠處延伸的道路,在簡潔的音樂作品里,滲透出青年的彷徨、追逐。
都說迪倫的歌曲傳達了他們那幾代年輕人的精神狀態,他的作品與美國60年代反戰、民權運動等宏大主題相連,他的歌詞就如同啟示。但是,迪倫從來不滿足于讓音樂只與時代相關,被政治綁架,他從未停止,保足音樂本身的生命力、豐富性,讓音樂歸于個人,歸于心靈與精神。
哭笑不得的美國文學界
當大眾得知鮑勃迪倫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之時,那些早已被他俘獲的人群十分欣然,同時也有人質疑諾貝爾文學獎的價值。
諾貝爾文學獎的價值在于關注那些值得被關注卻不為人所知的文學貢獻者。上一位獲此殊榮的美國作家是托尼·莫麗森,時間為1993年。二十多年之后,這一桂冠授予一位創作歌手,表彰其歌詞的文學性、藝術性,著實令美國文學界的哭笑不得。迪倫真的能夠與其他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比肩嗎?文學的價值是什么?
最直觀的感受為,我們曾經下意識的將文學認定為印刷為鉛字的詩歌或者小說。現在,文學也是聽覺的,先從聽覺開始,抒發情致,喚起想象,成為傳唱里的經典。
毫無矯飾的直擊
他的聲音是沙啞的。
當看到他黑白現場演唱視頻時,在不能清晰辨認發音時,會覺難以為繼。有樂評人曾形容他發出的聲音“像狗的腿被網在了鐵絲網上”。
也從不用期待他會穿什么禮服進行演出,正如觀眾無法想象約翰·貝茲(John Baez)穿著禮服演唱一般。作為60年代最受關注的一對金童玉女,他們一直簡約,一把吉他搭配麥克,足矣。當然,迪倫一定會帶著他的口琴。
他們最忠實的不是裝束、妝容,而是表達的意志,靈感的昭示,去抵達真實。它是真實的氣息,是希望世界本應是如何,是精神的朝圣。
浪子與天涯
鮑勃迪倫出生于明尼蘇達州Duluth的一個猶太家庭。明尼蘇達州是美國中部偏北的地方,他的故鄉是蘇必利爾湖岸的一座海港城市,四季分明。他成長于Hibbing,那里鐵礦石資源豐富。他曾經說,他的家鄉既不貧窮也不富裕,人們生活正常,而迪倫總是想離開,不停地離開。
1959年,他18歲,到明尼阿波利斯這座城市開始讀大學。也是在這個時候,他從最初的搖滾轉向美國民謠音樂傳統。可能是注定的,他并不能安分地完成大學,于1960年輟學,抵達紐約,去見他的偶像伍迪·格斯里(Woody Guthrie)。迪倫認為,伍迪的歌曲才能真正傳遞出美國精神(the true voice of American spirit)。
1961年,迪倫混跡于紐約曼哈頓格林威治村,去酒吧表演,謀求生存。這個“村子”歷來聚集各種自由人士,是美國波西米亞文化的始點,頗為放浪形骸。
幾年間,迪倫以他的才華迅速在民謠領域崛起。到1965年,Like a Rolling Stone在英美更加俘獲人心,如果不提之前的Blowing in the Wind、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等,以及在伍德斯托克音樂節上引起的轟動。
1965年,迪倫用6個月時間游歷美國和加拿大;1966年,摩托車發生事故;1967年,回到鄉村音樂圣地——田納西州納什維爾……
除忙于巡演外,迪倫幾乎淡出公眾視野。就連瑞典學院評委組電話通知他獲獎消息時,也遲遲未能聯系到他。
他就是貝茲Diamond and Rust里的浪子(vagabond),無法停留。一旦停歇,便可默默無聞。他是美國的游吟詩人(Troubadour)。可能,音樂讓他更接近自由。
民謠是一座紀念碑,迪倫不是
迪倫的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就像預言。他的作品與時代緊密結合,不論是反戰、民權運動、肯尼迪被刺殺還是古巴導彈計劃。
美國詩歌則有創作了《荒原》(The Waste Land)的T. S. 艾略特,意象主義詩人埃茲拉·龐德(Ezra Pond),還有創作了《嚎叫》(Howl)的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等,他們同樣傳遞著時代的精神。
作為一個創作歌手,鮑勃迪倫的歌詞挑戰了流行音樂的陳規,這正是民謠的不同之處。迪倫認為,即使與搖滾相比,民謠都更為嚴肅。民謠有沮喪,有悲傷,有勝利,有對超自然、形而上學的信念,有更深邃的情感。
最初,他的作品被認為是抗議之歌,其部分靈感來自于民謠前輩伍迪·格斯里(Woody Guthrie)和皮特·西格(Pete Seeger),他們對于話題性的、能引起大眾共鳴的作品抱有熱情。
而迪倫的成長與潛力超乎尋常,超越了前輩。他的聲音原始、粗糙、未經訓練,又充滿朝氣,鼻音很重,卻有戲劇般的感染力。他被視為反抗者的標桿,而他用審慎的冷靜旁觀、質疑世界,又回歸內心。
他曾表示,前輩格斯里說過,音樂不需要押韻(rhyme)。但迪倫認為如果不需要押韻,那么音樂還有一種需要適應的特有結構。迪倫年輕時極度熱愛詩歌。他的原名是鮑勃齊默爾曼(Bob Zimmerman),后因為喜歡英國詩人迪倫·托馬斯(Dylan Thomas)而改為了鮑勃迪倫(Bob Dylan)。
所以,在迪倫的民謠音樂生涯里,他繼承風范,同時將詩歌注入民謠中,用一種審慎的、嚴肅的,同時也是浪漫的語言,將詩歌與音樂結合在一起,將民謠那種最為原始的、天然的音樂形式再次完善。做民謠,做藝術。
后來迪倫轉向不想成為政治發聲筒,轉向更為幽默的表達方式,有情歌、有搖滾,有電音。因此,也引起了爭議,人們認為迪倫背叛了民謠。
音樂與詩歌、哲學是相通的。民謠,是實現這一理想的形式。而迪倫始終保持著個人對于藝術的謙遜。
結語
回想1963年2月,某個下雪的一天。在曼哈頓格林威治村中心,攝影師拍下了迪倫與戀人Suez的照片。迪倫身著牛仔褲,雙手放在褲袋中,Suez挽著他的胳膊。這張照片也成為了民謠史上最知名的專輯封面之一。
鮑勃迪倫說,“當時天氣寒冷徹骨,我內心的火熱卻從未熄滅(the air was bitter cold, always below zero, but the fire in my mind was never out.)?!?span style="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美國六十年代的精神仍然給予我們看待現代世界的視角。
可以再聽他的Mr. Tambourine Man,于清晨或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