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電氣(002364.SZ)7月18日晚,發布《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對股票交易價格異動情況做出說明。
公告稱,公司股票連續兩個交易日(2021年7月15日、16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6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經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補充、更正之處;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等。
機構資金賣出中恒電氣 兩個漲停后股價下跌
投研電訊資本市場研究員注意到,消息面上,特斯拉中國7月15日介紹,特斯拉光儲充一體化超級充電站將于周末發布。而當日中恒電氣股價強勢漲停。7月16日直接一字板漲停開盤,且未開板。
7月16日,中恒電氣因為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漲幅偏離值累計達20%,登上龍虎榜。從龍虎榜數據看,買入席位多為游資席位,且買入金額都不大。而兩個機構席位合計賣出5206.65萬。
7月19日,中恒電氣低開后震蕩,截至上午收盤,中恒電氣股價下跌4.03%。
投研電訊資本市場觀察員同時注意到,中恒電氣在去年2月份在互動易平臺回答投資者關于“公司是否是特斯拉充電樁的供應商和合作伙伴”問題時表示,目前公司與特斯拉就目的地業務已展開合作,特斯拉可以來中恒大廈充電。
中恒電氣因此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由于未準確、完整地披露與特斯拉的合作信息,存在信息披露違規的情形。浙江證監局2020年3月5日對中恒電氣和公司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趙大春予以警示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恒電氣信披考評連續2年為C
據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院統計,自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至今,中恒電氣在深交所11次年度信息披露考評中,3次為A,6次為B(或良好),2次為C。中恒電氣自2019年信披考評由A直接降C后,目前已經連續2年為C。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2020年修訂),上市公司在考核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結果評為C,包括(一)年度財務報告或半年度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或僅因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二)公司披露的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顯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三)董事會秘書空缺(包括指定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以及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等情形)累計時間超過六個月;(四)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中恒電氣2020年年報被深交所問詢
投研電訊信披質量研究員發現,中恒電氣2021年6月11日收到深交所年報問詢函。年報問詢函中指出,報告期末,中恒電氣貨幣資金為4.63億元,短期借款余額為4.13億元。深交所要求中恒電氣以列表方式說明貨幣資金存放地點、存放類型、來源、利率水平、是否存在抵押/質押/凍結等權利限制;短期借款的詳細情況;結合公司的業務及投融資計劃等,說明公司在大額短期借款的同時保持大額貨幣資金余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資金占用及財務資助等情形。
另外問詢函中深交所還要求中恒電氣說明庫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具體原因;說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大幅減少的具體原因;說明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合理審慎,是否與同行業存在較大差異,是否存在回款風險等。
中恒電氣董事長被證監會罰款20萬元
中恒電氣董事長朱國錠由于拒絕、阻礙調查,拒不配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于2021年2月10日向其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朱國錠改正,處以20萬元罰款。
投研電訊資料顯示,中恒電氣的主營業務為軟件開發、銷售及服務,數據中心電源,電力操作電源系統,通信電源系統,占營收比例分別為32.23%,28.53%,18.39%,16.88%。截至2021年7月18日,中恒電氣總市值58.78億元,在電源設備行業96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6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