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制定收費標準、強化收費信息公開、加強收費行為監管。
根據教育部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根據本次《通知》規定,在小學、初中階段的學科類校外培訓都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收費標準將按線上線下不同班型、課程時長區分。同時,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核減校外培訓不合理成本,嚴厲查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