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具體包括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業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賬號等;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系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業務
2021-10-09 eNet&Ciweek/振振
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具體包括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業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賬號等;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系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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